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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单的人总说无所谓

说一千次520
              

  重庆小吃的老板娘年轻的时候肯定是个美女,如果今天晚上她不是穿着那身黑色的短裙的话,我和兰俊还是很愿意多瞄她几眼的,甚至会跟她开开玩笑。
  那双满是网眼的黑色长袜套在老板娘的腿上,确实令人想入非非。
  不知道兰俊在想什么,我想到的是刚才来时路上差点一脚踩死的那只癞蛤蟆。
  如果早十年,老板娘的这身打扮相信足以令在座的男士们忘记夹菜,但是现在……就仿佛重庆小吃的招牌菜糖醋里脊,如果凉了谁还敢说好吃,我就捡块砖头砸死他。
                 
  当我嗑到第72颗瓜子的时候,小曼终于出现在我面前。
  她如约地穿上了我一个多月前送给她的那件蓝色T恤,显得很容光焕发。
  我欣喜地跳到她面前,装作很仔细地打量她,“哇,小曼,你今晚好漂亮哦!”
  她忸怩地甩了甩了肩,羞红着脸作势要打我。
                 
  兰俊长得挺帅的。
  我不清楚长得帅和喜欢照镜子之间存在怎样的逻辑关系。是喜欢照镜子才发现自己帅,于是对镜子心存感激,便日日猛照以谢知音呢?还是发现了自己长得帅才喜欢照镜子,以便深入地研究为什么自己会比别人长得帅?
  这两种逻辑都有成立的可能,事实上如何,那得去找兰俊问问。
  当我跑到他的宿舍时,他正在照镜子。
                 
  我喜欢长腿的女孩。
  我不知道当初喜欢上小曼是因为她长着一双长腿呢,还是喜欢上她后才发现她长着一双我喜欢的长腿。
  我觉得这已经没有刨根问底的必要了,重要的是我爱小曼,而她刚好长着一双我喜欢的长腿。
  “我们比比看谁走得快。”以前每次和小曼约会时,她总喜欢提出这样的要求,脸上的表情像一只可爱的小狐狸。她走路时步子迈得大,步频也很高,慢性子的我常常还没走出十步就被她甩开了。
  比过几次后,我才不得不承认原来长腿的功效不仅仅是为了悦目,以后每当小曼再提出“竞走”的要求时,我便会很夸张地猛摇头。
  于是她便很得意地哈哈笑起来,于是我便如意的将她可人的笑颜尽收眼底。
                 
  兰俊隔三差五便不无得意地告诉我,目前又有某某个女生通过手机短信,QQ或者E-mail向他暗示一些很暧昧的意愿。
  人长得帅就是不同,就好比一只臭鸡蛋,难免会招苍蝇的。哈哈。
  他深受我的“毒害”,在择偶的标准中有一双美腿是很重要的一项。可惜啊,那些自动送上门来的苍蝇MM们无一合格。
  好在她们不知道导致她们失败的罪魁祸首是我,否则我就是穿上十件避弹衣也难逃一死,而且会死得很难看。
  这一点是我确信的。
                 
  在很久以前的一天晚上,当我如一只丧家之犬般跑来上晚自习的时候,我发现抽屉里多了一包东西。那天不是愚人节,所以我不必担心那是班里的恐怖分子设计的愚人之举。
  那个黑色的塑料袋里有一封很精致小巧,而且还带着的淡淡香味的信。
  “老头,送上一包维维豆奶给你补补身子,你上课不要老是睡觉,这样不好。傻丫头。”
  我笑了,打死我也不能笑得像一只红苹果,但是我却知道这是一个长着一张可爱的苹果脸的女孩送的,更加可喜的是那是一只长着一双长腿的红苹果。
  维维豆奶,欢乐开怀。
  令我开怀的不是豆奶,是那个送豆奶的女孩。
                 
  上传播学的老头子长着一头浓密的银发,我常常在想,好多年前演“银狐”的郭富城老了是否就是这个样子。
  兰俊不崇拜郭富城,所以他胆敢在迟到十分钟后,还一坐下就伏头睡去。气得涵养极好的老头子讲起课来满脸都是杀气。
  我后来对正在照镜子的兰俊说,“我觉得除了不吃屎外,你的生活跟一只狗毫无分别。”
  兰俊梳了梳头,“The Same to You”
                 
  记得刚上大学的时候,我的生活是不像狗的,因为我答应过小曼会为她奋斗。
  那时对她爱得死去活来的我信念坚定得就是用108斤炸药也炸不崩,事实上我那时侯也够积极向上的了,以至于后来常常被自己感动。
  可是小曼对此并不太在意,在电话里仍然是叽叽呱呱地笑着向我描述她的生活,却总忘了问我过得怎么样。
  我曾经怀疑她是否真的在爱我,可是一直不敢深究,就仿佛我始终参不透长得帅和喜欢照镜子之间的逻辑关系一样。
                 
  重庆小吃有三样招牌菜,糖醋里脊,铁板牛肉和水煮牛肉。
  兰俊喜欢吃铁板牛肉,我喜欢吃糖醋里脊,水煮牛肉是当有胖子刘志恒来的时候才点的。刘志恒是我们的师兄,胖得不象话了,喜欢在脖子上挂着个V70,一付暴发户的模样。
  刘志恒的口头禅是,从小事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品格。他最喜欢找兰俊的碴。
  惟一能叫兰俊忘了跟我们抢吃铁板牛肉的是,重庆小吃门外有美女经过。兰俊喜欢朝着门坐着,像哨兵或一种看门的动物。
  我也喜欢看美女,是不带邪念的那种,就仿佛我喜欢吃糖醋里脊,兰俊喜欢照镜子,刘志恒喜欢挂V70一样。
  我从来不觉得愧对小曼,我也确信除了她我不会喜欢上另一个女人了。
  我不遗余力地爱小曼,所以我无暇爱美女。
  小曼不是美女,但她是我的天使。
                 
  “你相信自己的感觉吗?”小曼在吃瓦煲饭的时候突然问我。
  “相信啊。”我说完才发现小曼的眼神怪怪的。
  “你想说什么?”我不放心地问。
  “算了,不打击你了。”小曼嫣然一笑,这一笑却像一颗慢性毒药似的至此潜伏在我的心里。
  自从那顿饭后,我便经常有恶心的感觉,但是我拒绝吃土霉素。
                 
  我发现自己越来越向往河南了,虽然朋友们提醒我河南的社会治安是全国最差的,而且那里是爱滋病的高发区。
  但是我就是不可救药的喜欢和向往,自从小曼考上河南大学之后。
  我在信里告诉她,总有一天我会牵着她的手去游嵩山少林寺和洛阳的龙门石窟。
                 
  我恨不能从兰俊身上割下几块肉来做一道铁板牛肉给他吃。
  我曾经立志要把重庆小吃所有的菜吃过一遍,以便精选出几样,以待将来有机会牵着小曼的手来这里向她献殷勤。
  她是一只大馋猫。
  可恶的是兰俊不解风情,每次来重庆小吃都坚定不移地吃铁板牛肉,严重阻碍了我的计划进展。
                 
  我这辈子一定要到少林寺和龙门石窟走一趟,但已经不可能是牵着小曼的手了。
  那天我做了一件比母猪戴耳环还要难以原谅的事。
  我在上网的时候,忍不住开了小曼的QQ,把她的一个与我素昧平生的同学加进了我的QQ的好友名单里,然后很冒昧地问了她一个我一直感到很忧虑的问题。
  “我是小曼的男朋友,我可以问你个问题吗?现在在河大有人追小曼吗?”
  那个女生只说了一句“不可以。”就下了线。
  当夜,小曼在电话里大发脾气,喊道:“你太过分了,我再也不要见你了,以后你也不要打电话过来了!”
  我没有再打电话过去,只是以最惶急的心情和最疯狂的速度跑到刘志恒面前,一把将V70扯下来,然后不停地发短信向小曼道歉。
  可是,她的回复却令我产生把V70吞下去的冲动。
  几天过后,我发现她改掉了QQ的名称和密码,并给我留言,说,“我对你已经没有感觉了,我想,我们还是好聚好散吧。”
  她的话平淡而冷静。
  “你相信自己的感觉吗?”我突然记起几个月前她问我的这句话,于是一阵反胃,恨不能把心呕出来。
  她那时的笑容像一朵秋海棠,此刻在我心里猛然地重绽,于是我的初恋便在顷刻间毒发身亡。
                 
  今天是我和小曼分手后的第一百天。
  一早醒来,我便觉呼吸困难,于是不得不靠回忆来苟延残喘。
  对小曼的绝情我没有怨恨,我相信没有了感觉的爱情就仿佛重庆小吃的那道凉了糖醋里脊,已经没有了吃的价值。
  我庆幸我还能记得一些美好的事物。比如小曼的长腿、笑脸和欢乐开怀的维维豆奶等等。每个人都有除了天气和疾病的原因之外感到寒冷的时候,这时就需要温暖,而回忆有时候可以成为一种很好的取暖方式。
  就仿佛重庆小吃的老板娘怀念她年轻时的容颜,于是重新穿上了那套已经不合适宜了的黑色短裙一样。你可以不屑和嘲弄,就算呕吐也无妨。但是你无法剥夺她怀旧的权利,记住,这也是需要勇气的。
  也仿佛我在像狗一样生活了一百天后,仍然无时不受往事的困扰,一直无力去阻止那种心痛的感觉的蔓延,仍然像一只拖鞋对另一只拖鞋那样对小曼无法割舍。
                 
  兰俊又想拉我陪他到市区去办一些与我无关的事,我要他给我一个同去的理由。
  他说,“看美女。”于是,我便欣然同往。
  周末的市区不乏逛街的美女,其中不乏有些长着一双长腿的。
  我和兰俊像狗一样趴在天桥的栏杆上,落寞地俯视着川流不息的人群,感到一种刺骨的疲惫。
  至少是,对我而言。
                 
  我希望小曼能够活得很快乐,最好能有个比我更爱她的男孩取代我去疼爱她。
  我知道她离我会越来越遥远的,就像每次跟她“竞走”时一样的情形,我只能远远地看着她的背影远去,只是这次她已经不会再停下来等我了,而我也失去了跑上前去的权利。
  我最好是站着原地,以兰俊像某种看门的动物般坐在重庆小吃朝门的位置的那种姿势,看着她渐行渐远,直到有一天,我或者她首先把对方忘记。
                 
  我以为我已经将你藏好了藏到那样深那样冷的昔日的心底我以为只要绝口不提让日子慢慢地过去你就终于会变成一个古老的秘密而不眠的夜仍然太长我早生的白发又泄露了我的悲伤